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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出台八项激励措施,打造高水平大学生创业实战型校外导师
2026-08-11 09:24:42 字号:

湖南教育新闻网讯(实习生 谢慧存  记者 余杏)近日,湖南省科学技术厅、湖南省教育厅、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《关于实施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实战型校外导师激励的若干措施(试行)》,从荣誉激励、职业发展、报酬保障、产融联动等八个维度推出专项政策,着力打造高水平创业导师队伍,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服务质效。

文件明确,湖南将常态化选树“金牌创业导师”,对成效突出的导师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配套支持。符合条件的导师可在省五一劳动奖章、省三八红旗手、省青年五四奖章等评选中优先考量,并推荐参评国家级荣誉、担任各级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。职称评审方面,校外导师指导创业项目、推动成果转化等工作实绩,全部纳入全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称评审认定范围,打通职业成长路径。

在报酬保障上,校外导师开展创业辅导、公开授课等工作,由服务对象所在单位参照相关标准支付课酬或专家咨询费;未设立指导工作室的高校需明确经费来源,参照本地标准支付报酬。同时建立实绩导向的奖励机制,对服务成效突出的导师给予奖励。

本次政策的一大亮点是探索建立创业导师跟投激励机制。湖南将在省级及以上科技型企业孵化器、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、指导工作室中试点,允许校外导师通过技术入股、服务作价、资金投入等方式依法持有所辅导企业的股权;省级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对导师自有资金投资的项目,可按程序给予配套跟投支持,形成风险共担、收益共享的合作模式。

此外,政策还从能力提升、氛围营造、规范管理三方面作出安排: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,选派优秀导师赴国内外考察交流;统筹主流媒体宣传先进事迹;依托综合服务平台建立跟踪评价体系,实行负面清单管理,推动导师资源动态调整。

该措施自2026年7月31日起施行,有效期2年。省直有关部门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,各市州、湘江新区及园区可结合实际出台配套举措,合力为全省青年创新创业和科技成果转化筑牢支撑。

来源:湖南教育新闻网

作者:谢慧存

编辑:曹鑫宇 实习 谢慧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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